□ 许艳琪
2024年以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将“争第一·创唯一”作为新时代海检精神,积极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涌现出了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全省模范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年终综合考评再次跨进全市先进行列,被评为全市“三为三优”现代化基层检察院,实现了海港检察的跨越式发展。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筑牢队伍建设根基
海港区检察院构建起党组抓总、分管领导抓线、部门负责人抓细、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政治教育“大格局”。该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思政教育、大评比、读书班等活动,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政治学习120余次、举办读书班3次。
该院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与省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中信渤铝公司等多家单位开展党建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创新打造“海检清风”“海检新媒”等5个党支部品牌,其中“海检新媒”党支部品牌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展示评选会上取得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精品品牌;以党建引领长城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优秀事例。
以素质提升为重点
锻造现代化检察队伍
海港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持续营造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浓厚氛围。该院建立人岗双向选择机制,注重盘活存量干部资源,充分挖掘内部潜力,2024年以来先后调整3次70余人,进一步激活检察队伍的“一池春水”。
该院出实招保障大局,妥善化解矛盾风险,打造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海港检察样板——“海检521工作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3件,做法被最高检推介。办实事服务群众,助推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母婴服务协会,推动全市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与区法院联合化解的某公司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求实效融合治理,与辽宁省绥中县检察院建立跨省长城保护协作机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以机制建设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该院建立理论辅导、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融合提升干警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2024年以来,有15件案(事)例被评为省级及国家级典型案(事)例,7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5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业务能手和标兵称号,6名干警在检察理论研究中获省级奖项。
以人才培养为基石
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海港区检察院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源动力”,积极健全干部选育管用机制,通过组织考察把关、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实绩比拼、重大任务考验、综合素能比选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干部挑选出来,全方位分析、全要素比选。2024年以来,先后选择7名青年干警牵头重点业务工作,提拔8名干部走向中层领导岗位。
该院积极为干警成长成才引路子、压担子、搭台子,鼓励优秀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实训、参加重大案件办理和重点任务推进,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以来,先后选派2名干警分别到海港区半壁店村、小傍水崖村进行驻村帮扶,选派2名干警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投身援疆工作,有13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该院创新管理方式,将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实行清单化、清单执行具体化,将各项工作任务压实到每名干警身上。同时要求全院干警每月“晾晒”重点工作实绩,年终落实奖惩机制,切实形成“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的良好氛围。2024以来,该院共完成省级及国家级创新亮点成果110余项,排在全市第一位。
以严管厚爱为抓手
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海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严明重大案件带头办理、重大问题亲自处理、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党组工作细则》《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压实责任。
该院树立用制度管事管物、管人管案的鲜明导向,让制度活起来,把权力管起来。2024年以来,该院坚持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细化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0余个。健全改进业务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做好每日数据核查、问题通报、答疑解惑、督促整改工作。
该院着力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管理体系。准确客观推进司法责任追究惩戒,注重从判处无罪、撤回起诉、信访频繁等案件中常态化分析履职容易出现的问题,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制约工作,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2024年以来,该院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