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干警面貌呈现新气象、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全面建设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12468件,同比增长31.7%,结案105934件,同比提高36.7%。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26件,同比增长2.4%,结案8473件,同比提高7.6%。22篇调研论文、案例文书获省级以上奖励;18个集体、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诉讼服务、审判质效、执行质效在全省排名大幅跃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发挥审判职能,在推进平安秦皇岛、法治秦皇岛建设中展现司法担当
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有新业绩。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161件,判处罪犯3271人。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0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78件。依法稳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恶案件20件,执行涉黑恶财产2.49亿元。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寿某等滥用职权罪案,守护“养老钱”安全。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9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85件155人,构筑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司法保护屏障。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二审宣告4人无罪,开展判处实刑未收押罪犯清理“回头看”,收押罪犯137人。
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有新成效。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40095件。完成38个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妥善审理农地承包、拆迁补偿等案件62件,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群众解纷。
行政审判职能发挥有新作为。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1640件、非诉执行案件173件,办结国家赔偿12件,市法院行政庭被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二、围绕中心履职,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司法力量
着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市委“六件大事”,设立全国首家专司长城保护的山海关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获省委“法治三个十”评选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入选秦皇岛年度十大新闻,审理的首件侵害长城本体案,被《河北日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保障绿色发展,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执法司法联动机制,设立全省首家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判缴生态修复金180余万元。
全市法院审查破产、清算案件34件,盘活企业资产30亿元,化解企业债务50亿元。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和修复机制,公开失信被执行人2823人次,限制高消费7927人次,依法将709人及时移出黑名单。
大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96件,同比增长97%,结案标的额2785万元。
三、厚植为民情怀,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中优化司法服务
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91件。积极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制定便民利民举措80余项。落实困难当事人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司法救助46名困难当事人和10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共计293万元。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选任55名院庭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进校园普法等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活动8次,送达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确保未成年罪犯“无痕”回归社会。
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46176件,执结43279件,执行到位金额38.3亿元。联合市车管所在全省率先实现机动车网络“云查控”,在线办理机动车查扣、解封业务1000余件。持续加大“五类重点案件”执行力度,全年组织集中攻坚行动19次,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有力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努力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实现案件当场立、网上立、自助立、跨域立全方位覆盖的“全时立”;充分发挥集约送达功能,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设立24小时法院,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总客服作用,办理群众来电13676次,实现诉讼事务“一号通”;创新开通“诉服小云”在线诉讼服务小程序,对接10个线上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在线业务指南、诉讼指导等16类22项服务,网上立案37977件,网上缴费44958件,网上调解35706件,电子送达31982件,运用“云庭”远程庭审案件32701件, 让诉讼服务“不打烊”。
四、开拓创新赋能,在完善审判体系现代化中提升司法效能
不断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以案件评查促进质效提升,常规评查案件987件,覆盖全体法官,专项评查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62件。加强类案审判指导,统一危险驾驶犯罪、合同诈骗案件、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实施常态化督导、精细化监管,审判质效在全省中院排名跃进4位。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调解平台“三进”并实质化运行,“万人成讼率”下降10‱。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日臻健全,市法院与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施行“2231总对总”诉调对接模式。推动成立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金融纠纷89件,成功率达85%。
五、坚定政治方向,在推动法院全面建设中夯实司法根基
旗帜鲜明抓政治建设。市法院擦亮“三效统一”党建品牌、海港法院创新“三微两创+融合”党建机制,推动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发动党员“双报到”,在抗疫等急难任务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周五政治学习日”制度,不断加强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学思践悟长效常态。
坚定不移抓法院队伍建设。科学优化队伍结构,跨县区跨单位交流18名市县区法院领导,选拔3名80后干部进入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全力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组织4堂精品讲座,组织参加各类培训85期7094人次,在线培训72期3388人次;组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先进典型人才库、司法调研人才库,储备后备力量。
弛而不息抓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司法巡查,开展审务督察12次,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102个。组织全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2次,深入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26个。在全省首推基层法院廉政建设兼职机构、兼职人员改革,成立督察员工作室9个、选任廉政督察员117人对基层法院全面督察。坚持对违法违纪 “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3件,处理违法违纪干警25人,实现政治生态、纪律作风和法院形象持续好转。
持之以恒抓法院基础建设。市法院统筹诉讼服务文化、走廊司法文化等6大版块文化建设,筹建院史馆,出版秦皇岛法院志,改版上线秦皇岛法院官网,实施指标化“亮点创建工程”,创建71项亮点工作,制定17个方面具体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实现阳光司法中增进司法公信
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专题调研、见证执行170余人次,办理代表建议1件、督办事项30件。诚恳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的纪律和监察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再审检察建议2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3人次,审结抗诉案件15件。公布裁判文书1846份,公开审判信息76067条,流程信息公开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