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效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劝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降低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秦皇岛交警自7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暨“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教育劝导行动。
行动中,交警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依法进行警告并进行教育劝导,对当事人开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警示告知书进行教育警示,让当事人扫描二维码现场学习《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等内容。
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敦促其到交警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上牌。
秦皇岛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车上照,人戴盔,安全行”,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全力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