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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对全市首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秦皇岛检察         2024-06-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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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对两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该案是《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以来,秦皇岛市办理的首起涉非法经营电子烟的案件。

检察官说法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质。两名被告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电子烟,扰乱市场秩序,涉案金额70余万元,情节严重,两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电子烟被不法分子贴上了“时尚 ”、“健康”的标签,甚至称其为“无毒无害”、“戒烟神器”。实则不然,电子烟尤其会诱导判断力差、追求新鲜感的青少年吸食,容易使人上瘾。不仅如此,一些伪装成调味型电子烟更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成为新型毒品的载体。

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商家,电子烟也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销售电子烟必须严格遵守《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千万不要被利益蒙蔽,踩踏法律的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检察官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烟时要擦亮眼睛,不盲目跟风、追捧,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以保证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如在市场上发现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切勿购买和吸食,应及时向烟草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关键词:《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也属于法律,不盲目跟风、追捧责任编辑:秦皇岛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