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两周年之际,秦皇岛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5月22-23日,两级院检察干警走进街道、学校等场所,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增强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能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秦皇岛市院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院
5月23日,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半岛公园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检察干警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与危害等方面进行讲解,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让更多群众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化了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
海港区院
海港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赴第十六中学通过现场模拟、角色扮演、学教融合等教育方式,使学生亲身体验检察官提起公诉的过程,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通过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详细介绍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团伙的认定标准、基本特征及防范措施,引导师生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北戴河区院
北戴河院的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治观念,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抚宁区院
抚宁院干警前往抚宁区紫金山公园向附近居民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中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定义、表现形式做出详细解释,提醒居民如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
昌黎县院
昌黎院干警赴靖安镇实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概念进行讲解,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热情解答,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
青龙县院
青龙县检察院联合县政法委、县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五进”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肖营子镇政府、龙山中学、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肖营子村基层组织、农村集市,向公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认定标准、预防制度、法律概念等内容,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和用法、护法能力。
北戴河新区院
新区院干警深入辖区,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重点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使得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观念深入民心,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海关区院
干警来到山海关区莲花湖公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说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增强了群众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接受人民群众咨询20余次。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的有力抓手,更是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该法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下一步,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履职尽责、聚力攻坚,坚决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