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就“高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召开听证会,本次会议邀请了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海港区市场监督局、海港区自然规划局、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就是否对高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各方代表各抒己见,为司法案件的公正处理起到积极效果。
本次检察听证会由检察官刘宗玮主持,检察官刘宗玮向各位机关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对高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7日9时许,秦皇岛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与秦皇岛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沙滩检查时发现高某某正在贩卖野生鸟类,当场将高某某抓获并扣押野生鸟类共31只。经鉴定:涉案鸟类10只为红喉歌鸲(qú)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5000元;涉案鸟类19只为蓝喉歌鸲(qú),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28500元;另外2只分别为:1只为北红尾鸲(qú),1只为黄喉鸥,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涉案价值分别为300元/只。涉案31只野生动物共值人民币44100元,其中涉案29只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共价值人民币43500元。31只涉案野生鸟类已由秦皇岛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和志愿者联合在北戴河区野生动物救助站院内放飞。
各机关代表与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们对“高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展深入讨论,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各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提出,希望大家都要保护野生动物,并向高某某提出要求,其要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高某某在会上也表示,回去之后一定会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以后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多部门联动,开展系列野生动物保护的普法宣传、检查走访,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守护我市“中国观鸟之都”的美誉,为秦皇岛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