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市法院组织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论述,部分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就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同志主持学习,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四点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以务实举措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论述》(摘编)内容,组织学习了《河北省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的贯彻落实意见》以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永军、诉服中心主任张金政、民四庭庭长李蓬、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贾文华围绕所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两级法院要更新思想观念,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准确认识法治因素对投资环境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向发力,将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秦皇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还指出,要立足主责主业,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企业发展以及应诉中的“急难愁盼”,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等原则,既要惩治破坏市场规则、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持续提升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让企业在公平竞争、公正有序的环境中健康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加强协调配合,畅通府院联动机制。法院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政府各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推进诉前调解和破解破产难题等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防止职能单位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违法违规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企业破产审判职能,畅通法院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最后强调,要积极主动作为,营造亲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全市法院要主动拉近与企业的距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出法庭走进厂房,常听企业诉求、常帮企业排忧解难,把企业的“需求清单”当作我们的“履职清单”,全面开展法治问诊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司法服务,切实了解企业所需,纾解企业所困,让企业切实感受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