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一行赴天津海事法院调研,双方正式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就深化司法协作机制运行进行了深入研讨座谈。
秦皇岛中院与天津海事法院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司法职能相同。近年来,两地法院围绕落实党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行了广泛交流,2022年11月双方达成并草签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明确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内容,固定了双方交流合作的成果,此次调研座谈是两地法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及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调研中双方介绍了各自法院工作情况,科学建设发展情况及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创新点,就推动各项协作机制落地、全面加强人员交流、互相学习司法经验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张莉院长与天津海事法院钱海玲院长共同签署了《天津海事法院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天津海事法院钱海玲院长表示,两地法院正式签署司法协作协议正当其时,标志着两地法院司法协作跨入新的发展阶段,也必将激励两地法院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全力以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党中央的工作部署。
张莉院长表示,两地法院将不断深化司法协作机制平台建设,立足职能、凝聚合力、深化实践,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同频共振、在打造协作样板上同向前行、在参与基层治理上同心协力,通过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协作互助、良性互动,形成司法协作互助共赢的新局面,两地法院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协作内容,为谱写津冀协同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