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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三优】不“刑”不“行” 行刑反向衔接解锁“触法”少年“处罚”新模式

来源:秦皇岛检察         2024-04-25 09:55

【三为三优】不“刑”不“行” 行刑反向衔接解锁“触法”少年“处罚”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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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没有想过电鱼后果这样严重,我一定吸取教训,我错了。”听证会上刘某某哽咽的话语令在场所有人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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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法捕捞水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近日,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不起诉不代表行政不处罚,依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该院依法对刘某某违法行为是否需要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因刘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在读学生,检察官秉持处罚与教育并重、过罚相当司法理念,通过联席会议讨论,审慎提出对其适用矫治教育非行政处罚措施。

本着阳光下办案,让群众放心的理念,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刘某某及其监护人、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会上检察官释明行刑反向衔接制度价值功能、阐述相关法理、介绍简要案情,相关行政机关表示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与法律意识淡薄关系重大,将加强法治宣和巡查力度降低案发率。与会人员就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对刘某某违法行为宽容但不纵容,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对其适用矫治教育意见。

该案办理彰显了法律的温度,检察官坚持小案不小办,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选择最适合刘某某的“处罚”方式,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果同频共振。

关键词:三为三优,反向衔接解锁,“触法”少年“处罚”新模式责任编辑:秦皇岛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