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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秦皇岛市“最美政法干警”事迹展示(一)

来源:秦皇岛政法         2023-03-01 15:18

【编者按】为进一步强化英模教育,弘扬英模精神,2022年9月8日,市委政法委正式启动“最美”选树推荐工作。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挖掘近年来在对敌斗争、执法办案、保护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实绩突出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经过层层筛选,由市直政法各单位、各县区推荐出29名“最美政法干警”人选和7名“最美政法委员”人选,推荐人选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德高尚、纪律作风严明,是政法干警的先进代表。他们扎根政法工作一线爱岗敬业、担当有为,工作实绩突出,覆盖我市政法战线的各个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现对2022年度秦皇岛市“最美政法干警(委员)”先进事迹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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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东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陈彩东,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处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已任,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他注重学习,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承担对下级法院业务指导工作。他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硬,主审重大刑事案件上百件,其中包括数十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量大、审理难度大的涉民生、涉众、涉黑、涉外、涉少数民族案件,做到即打击犯罪,又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主审行政、国家赔偿案件400余件,做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主审民事案件1000余件,包括多件涉民生、涉众、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审理的案件均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清正廉洁,始终把司法公正放在心中,严格约束业外活动,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作为市法院“双拥”工作联络人,积极推动市法院制定涉军案件审理机制,为涉军案件立、审、执建立绿色通道,成立了由他担任审判长的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合议庭,依法维护了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曾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被评为秦皇岛市爱国拥军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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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强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四级法官助理

陈强,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四级法官助理。他从事法院信访工作10年来,从一名部队转业干部成长为有口皆碑的“信访工作多面手”,尤其是今年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多,作为信访工作负责的陈强同志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安保工作。自今年以来他本人单独接待和解答法律问题120余人次,在接访过程中,他始终牢记“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为民思想,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当事人,都是面带笑容,为当事人端上一杯热水,给当事人一些关心,耐心解释、释法明理,给他们讲法律、讲法规、讲政策,能给解决的尽量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领导汇报,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把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案件都坚持深入了解、全程记录、建档立卡、督导交办、及时反馈。协调督导办理各类交办案件256件,办结率100%,息诉罢访率91%。该同志从国家、省、市召开“两会”等各个重大时节的维稳接访工作,到日常院长接访,窗口导引,凡事都冲锋在前,不怕苦累、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曾荣获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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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璐伟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副处长

徐璐伟,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法院教育培训处副处长。2016年至2019年,他抽调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高质量完成市委法治办初创阶段各项工作,为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回到法院后,举办“全市法院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培训班”,成功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干部学习培训新模式。建立重点亮点工作归集化管理制度,全面统筹推进院党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建立完善法院干警政治轮训制度,为培养造就高素质法院队伍打牢制度根基。高质量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协助党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法院历次主题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作为活动推进骨干力量,积极做好对上对下工作协调,起草活动方案、专项报告和活动总结,辑印两级法院优秀成果,编发工作提示45期、工作简报91期;注重档案资料标准化归集管理,受到上级部门好评。高标准完成市委巡察组进驻法院巡察期间的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得到巡察组充分肯定。发挥以文辅政重要作用,制定多项工作方案和长效制度机制,协助党组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上久久为功。起草各类会议、调研、总结等文稿近300篇,文字工作量百万余字,3篇专题报告获市领导批示肯定。《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一文在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公民与法治》杂志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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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冬雪  卢龙县人民法院陈官屯法庭庭长

唐冬雪,女,40岁,中共党员,现任卢龙县陈官屯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在基层法庭工作8年,审判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工作方式,每年审判质效均名列前茅;她对待工作严谨高效,对待同事团结友好,对待群众热情周到。2021年4月,因当事人身体原因无法到庭,该同志带领审判团队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案件并调解成功。并以该案例为原型拍摄微电影《温度》,在最高人民法院微电影平台展播。2021年11月,该同志办理一起母亲起诉女儿不当得利案件,庭前庭后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调解,调解不成后根据案情依法判决,判决后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了母女之间矛盾。因该案例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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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妍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石河人民法庭副厅长、一级法官

申妍,女,198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石河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该同志自2013年9月起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至今共计审结民商事纠纷案件2000余件,201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评为办案能手。该同志政治站位明确、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敢于担当。自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调解为先,切实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息诉罢访,多年来,从未出现闹访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民商事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得分始终名列前茅,高结案率、高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低被发回改判率,将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等司法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诉讼环节,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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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会  北戴河新区法院党组成员、专委

刘振会,男,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他是群众眼中的好法官,在立案庭时,他对每一份诉状,每一件证据,都逐字逐句仔细审查,严格按登记立案规定执行,所立案件无一错立、漏立,没有因立案引发当事人不满,造成缠访闹访。为了做好“互联网+诉非对接”工作,刘振会和新区司法局多次研究,成立了全市第一家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出具了全市第一份确认人民调解协议裁定书;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诉非衔接”工作,“跟踪履行”工作。到综合审判庭工作后,他主动担当作为,办理了付斌贪污案、涉及200多名农民工因历史遗留薪酬案件、李连华与李连民50年代分家的老宅纠纷案件等多起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外界干预大的案件。他排除干扰、精心审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没有一件引起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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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武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

郝武,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在办案工作中,主办和参与办理了1100多件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其中部分为在全国、全省重大复杂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如北戴河江某某除夕灭门案、金某某、李某某、魏某某等人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青龙教育局王某贪污受贿案等案件,其中参与办理的王某某故意杀人罪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办理了吴某某申诉排除妨害纠纷多年缠访闹访等多起复杂民事行政案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了社会矛盾,做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协助检务督查部、案管部等部门核查了陈某某、李某、钟某等多起案件,及时化解平息舆情。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编印下发《常见犯罪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参考标准(试行)》办案手册,对指导全市两级检、法机关办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精准量刑,提高办案质效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2009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1因连续三年优秀荣立三等功1次;2014年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16、2022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扫黑险恶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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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天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国子天,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从“海军蓝”到“检察蓝”,不变的是初心,铸就的是忠诚。12年的军旅生涯练就了他吃苦耐劳、坚韧不拔、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仅用一年时间就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0年初他主动请缨到任务更加艰巨的业务部门工作,经过刻苦历练,从法律业务的“门外汉”,迅速成长为办案业务骨干,完成了从一名优秀军官到一名优秀检察官的华丽转身,并于2016年首批入员额检察官,现任市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入院14年来,他始终冲锋在最前沿,一直从事批捕、起诉等一线办案业务工作,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省市级奖励多次、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独立审查办理各类逮捕案件300余件、起诉案件50余件,发出各类法律文书500余份,其中有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件”,做到了无一错捕错诉,无一审结超期,无一被判无罪,准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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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振博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蔡震博,男,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秦皇岛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在公诉处工作期间,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选为秦皇岛市十佳公诉人,并代表市院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出庭支持公诉的姜振国故意杀人案被评选为全市优秀观摩庭。参与办理了原沧州市人大副主任冯耀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提前介入侦查2个多月,审查案卷103册、同步录音录像127盘,制作了32万字的审查报告和28万字的出庭预案。与侦查机关共同补充、完善证据100余份。该案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开庭持续30余天,庭审节奏平稳有序,展现了公诉人理性、平和、文明的职业素养,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在第三检察部工作期间,指导办理的秦浩宇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撰写的“高考反诈”文稿被最高检、河北检察公众号和河北法制报选用;撰写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检察官来支招”文稿被河北检察公众号选用;撰写的“暑假期间,警惕网络游戏诈骗”文稿被河北检察公众号、河北法制报选用;撰写的理论文章“贪污贿赂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理论与实践反思”被《河北检察》刊物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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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晶晶  北戴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鄂晶晶,女,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北戴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工作中能够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做事,实实在在做人,任劳任怨,连续两年被评为“区级优秀公务员”、连续多年被评为“区级优秀共产党员”,曾获评“全省民事基层检察工作建设先进个人”。在办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紧紧抓住“公益”这一核心要求,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守护食品安全、出行安全等系列民生专项活动,办理的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系2020年秦皇岛市检察系统基层院唯一被评上的国有财产典型案件。办理的“守护视障人士出行安全”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佳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选为“千案展示案件”。办理的督促整治含金箔“网红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协助市院办理的违法堆放砂石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选“千案展示案件”。相关工作经验被市级媒体刊发10次、省级媒体刊发9次、国家级媒体刊发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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