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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车主, 这份告知书请查收

来源:秦皇岛交警         2024-03-07 16:13

随着气温回升,路面上电动自行车逐渐增加,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秦皇岛交警将坚持长效治理,全力规范电动自行车出行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640.jpg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告知书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秦皇岛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穿乱行、乱停乱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
一、戴头盔、保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二、守秩序、不乱停。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三、不加装、不改装。不驾驶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给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原有结构。
四、靠右行、不闯灯。自觉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五、弃陋习、讲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六、不分心、勤亮灯。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不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开启前灯和后灯。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出行习惯,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时刻铭记“安全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警民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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