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秦皇岛长安网 >>法治秦皇岛

北戴河区检察院:优化全员考核机制 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秦皇岛检察         2022-11-26 12:21

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由业绩指标(65%)、共性指标(20%)、综合评价(15%)三个方面组成,突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考核评价涵盖检察“三类”人员(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德、能、勤、绩、廉。

业绩指标立足各内设机构本职工作,侧重不同类别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在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基础上,设置不同难度和区分度的考核指标和规则。对兼顾辅助办案与内勤文秘工作的检察官助理,在业绩考核中增加管理考核项目,由综合部门对其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对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遵循简便易行原则,设置基础得分和浮动得分;对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侧重评价其管理质效,根据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承担业务、行政职责的不同,区分业绩考核和管理考核的不同占比。通过“一月一分析、一季一研判、半年一总结”,激励检察人员及时动态调整工作思路,补短板、强弱项。

共性指标中设置政治品质考核指标,对执行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不规范、无故不参加各类专题教育、“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机关党建活动,完不成规定课时学习目标任务的,予以扣分。

综合评价中以争先创优特色亮点工作为基础,加入了服务区中心大局相关工作内容指标的考评力度,在完成特色亮点工作和服务大局工作上设置加分项,予以加分。

在考核组的精心组织下,以每季度为时间节点,业务部门办案数据由案管部门审核、综合工作情况按季度填报并由政治部审核、共性指标和综合评价的加减分每季公开,进一步科学考核内容,用数据量化各项指标,使业绩考评成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的有效抓手。

关键词:责任编辑:秦皇岛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