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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青龙县法院高效调解24起涉企系列案

来源:青龙县法院         2022-06-29 16:51

6月20日,青龙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24起涉企纠纷系列案,及时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据悉,该24起案件为不同原告与同一被告公司的纠纷,原告系青龙满族自治县某小区24名业主,被告系青龙满族自治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诉请均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为原告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书,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因该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各原告入住已达10年以上,案涉楼房系自然人崔某江挂靠被告资质施工建设,其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各原告情绪比较激动,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较大的社会矛盾或负面影响。

民一庭廉海燕庭长接到该案件后,及时对该案件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不怕困难,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完美统一。虽然24起案件为系列案,但是每户情况均有差异,调解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困难。确定开庭日期后,廉庭长带领工作人员给双方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时,就已经对案件进行简单梳理,对原、被告双方预期诉求进行了引导,争取案件圆满解决。为提高案件的效率和满意度,廉庭长在案件开庭之前特意请示院领导,并到青龙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了解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问题,针对案件争议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开庭当日,廉庭长熟练运用审判技巧和调解能力,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让原告充分认识到如果案件执着于审判程序即使解决实际问题但还会经历漫长的审理过程,同时也让被告深知自身也存在问题,为了实际解决问题最好大家都有所让步。经过六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且双方愿意庭外和解对案件进行撤诉,至此系列案件圆满结束。

该系列涉企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消除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隐患,充分体现了我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为民措施更有温度、利民实绩更有高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努力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龙法院高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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