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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法院靖安法庭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调出和谐好风景

来源:         2022-11-12 22:13

为切实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解决能力,靖安人民法庭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多样的特点,积极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联合朱各庄镇司法所、朱各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于11月5日共同调处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任某军与被告李某平均系昌黎县朱各庄镇朱各庄村的村民,原告家的房屋北邻被告家的耕地。原告家的房屋始建于2012年,在2015年新一轮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工作人员误将被告家土地南北长度算错,在村土地台账上登记为南北长113.3米,而根据土地经营权证书上标划的坐标点经后期卫星定位测量,该块土地南北实际长度为110.33米。

2022年6月,被告要求以村土地台账登记数据为准,让原告将所建房屋往南挪3米,并认为村委会组织卫星定位测量时没有通知被告到场,村干部偏向原告,原告则认为被告混不讲理并将废水排向房后被告家的地里,进而被告将原告家北凉台砸坏三处,用水泥封堵住房北的下水道口,导致双方矛盾持续升级。2022年10月,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靖安人民法庭,要求被告排除妨害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被告接到民事起诉状后,扬言一旦败诉必将报复原告及偏向原告的村干部。靖安人民法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首先推迟了开庭时间,然后积极联合朱各庄镇司法所、朱各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轮番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邀请村里威望人士参与调处等,在大家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双方最终与村委会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均认可原告家房北1.6米宽作为共用道路,原告主动撤诉,被告不再纠结原告建房是否侵占自家土地的问题,双方均表示不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矛盾。至此,这起持续半年之久的因相邻关系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起纠纷的成功调处,标志着靖安人民法庭诉调对接机制日渐成熟,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减少诉累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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