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中强化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强化工作联动、创新技术手段、全程跟踪监督、培养人才队伍等,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
疫情出现以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以驻区看守所检察室为抓手,由主管院领导带队深入监管场所进行检察督导,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工作、提出要求,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充分认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把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做深。严格落实专人与监管场所保持每日信息畅通,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强化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驻所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保证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无盲区。由驻所干警及时了解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干警值班、在押人员变动、疫情防控管理等情况。针对发现监管场所在疫情防控、执法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稳定,把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和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在特殊时期调整监管执法活动方式,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安排提审,减少外界与在押人员接触。主动与办案部门沟通,采用远程提讯系统进行提审,避免了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场所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又有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防疫“不间断”,监督“不打烊”。
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作为,针对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及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与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共同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及时反馈。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向,同时深入到全区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把检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充分激发老同志经验丰富、青年干警勇于创新的双向激励作用,强化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业务练兵向法律监督实战能力转化,全面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司法监督水平。
刑事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惩治预防犯罪效果,事关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司法公信力,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打破原有监督闭环,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