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8月31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月”总结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世斌、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凤良、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张维民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是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月”专项活动的总结,7月13日专项活动启动后,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就执勤交警在查处酒驾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租车经营不规范行为分别向交警六大队、交通运输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中指出了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总结会上,交通运输局、交警六大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诚恳接受,并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月”中开展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两家单位已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制定相关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执法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改善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暑期拥堵的有效措施、加强道路安全宣传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
鉴于专项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为了将专项活动落实为长效机制,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在与会代表委员的共同见证下,联合会签了《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4条,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提供了行动指南。该机制的会签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建设,更好的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与各行政单位深化协作配合,共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