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警车停放地点为安全路段
“你好,请问您是杨某吗?您与韩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可以调解?”
“你好,法官,可以调解,但是我现在在海港区女儿家住呢,去抚宁有些不方便呀!”
“你好,请问您是韩某吗?您与杨某的案件可以调解吗?今天方便吗?”
“您好,法官,可以调解,但是我现在没钱,做生意赔了。我今天在海港医院看病呢,另外我年纪大了,也不会操作手机。”
“没关系,正好原告杨某在海港区女儿家住,我可以马上到您就医的医院,把原告也约过去,给你们调解调解。”
……
5月29日刚上班,就听到立案庭张庭长在打电话。经过几番沟通,杨某诉韩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诉前调解,但原告和被告都70多岁了,用手机进行网上开庭又都有困难,本来在抚宁区某某小区居住的被告正好去原告现在的居住地看病,张庭长决定利用这个机会上门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在准备好调解材料,安排好其他工作后,张庭长喊着书记员和司机,急匆匆地奔赴海港区,生怕当事人多等一分钟。
就这样,在被告就诊医院外的马路边,开始了本次诉前调解。张庭长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趴在警车上仔细地记录调解笔录。签字之前,被告韩某感叹道:“法官都把工作做到这个份上了,我怎么能不支持法院工作呢,必须支持啊!”几句简单而朴素的话语,就是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给予的最大肯定,也不断激励着法院人不遗余力、鞠躬尽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这仅仅是抚宁区法院法官发扬“枫桥经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又一个缩影。近几年,抚宁区法院始终在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上深耕细作,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明显成效,抚宁区万人成讼率连续两年下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群众生活幸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