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工作,4月27日上午,抚宁区司法局联合区民政局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行动部署会,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王刚、区民政局副局长张振友出席会议,各有关乡镇主管副职及司法所所长、各有关村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建设细则阐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的具体要求,共同学习了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部分典型案例。
王刚同志强调:今年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命名工作20周年,要提高重视程度,准确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义;要扎实开展活动,高标准完成质量提升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要强化组织保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各项任务。张振友同志指出,各镇街、村居要珍惜荣誉,以此次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