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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用好司法四则运算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秦皇岛中院         2023-04-18 15:33

近日,山海关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纠纷案。该案中,起诉人史某某认为村委会会议决定不向其发放某项福利费并形成会议纪要,侵犯其合法权利,要求山海关某镇政府履行职责,责令村委会改正会议纪要中与法律相抵触内容及侵害其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史某某因不服镇政府的行政答复,向我院递交诉讼材料,要求判决撤销镇政府作出的答复,责令其履行职责。

协调联动做“乘法”,提高解工作质效

 2023年3月24日,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山海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万昆精心研判案情,改变传统审判模式,充分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起诉人史某某、山海关区某镇政府及村委会干部组织到山海关法院,进行行政争议化解,同时邀请山海关区检察院周晨煦检察官参加,全面摸清和了解案件前因后果等相关情况,细致制定化解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

因案施策做“除法”,推进矛盾实质化解


 通过对案情的研判,刘万昆发现,史某某与镇政府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根源是希望解决他在村里享受福利待遇的问题。为从源头上靶向治疗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刘万昆同某镇政府就其如何积极发挥职能,指导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管理,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优化乡村社会治理进行多次沟通交流。

合理处置做“加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4月12日,经过不懈努力,山海关法院组织召开调解会,镇政府决定撤销对史某某作出的答复,并对史某某要求镇政府履行职责的请求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积极协调村委会处理史某某的利益诉求,撤销答复的通知书当场送达史某某。史某某对镇政府的处理表示满意,同意撤回对镇政府的起诉,同时史某某也对其与镇政府的行政争议得到迅速解决表示满意。
  这起行政争议案件的化解是山海关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自2020年5月20日成立以来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把非诉讼解纷手段在前端,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山海关法院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积极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参与其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引导行政争议各方就解决实质争议、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山海关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力度,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参与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注重发挥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作用,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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