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海关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答复争议纠纷案。该案中,起诉人史某某认为村委会会议决定不向其发放某项福利费并形成会议纪要,侵犯其合法权利,要求山海关某镇政府履行职责,责令村委会改正会议纪要中与法律相抵触内容及侵害其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史某某因不服镇政府的行政答复,向我院递交诉讼材料,要求判决撤销镇政府作出的答复,责令其履行职责。
2023年3月24日,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山海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万昆精心研判案情,改变传统审判模式,充分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起诉人史某某、山海关区某镇政府及村委会干部组织到山海关法院,进行行政争议化解,同时邀请山海关区检察院周晨煦检察官参加,全面摸清和了解案件前因后果等相关情况,细致制定化解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
因案施策做“除法”,推进矛盾实质化解
通过对案情的研判,刘万昆发现,史某某与镇政府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根源是希望解决他在村里享受福利待遇的问题。为从源头上靶向治疗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刘万昆同某镇政府就其如何积极发挥职能,指导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管理,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优化乡村社会治理进行多次沟通交流。
合理处置做“加法”,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