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周武 高静威 马新颖)3月27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残联、团县委、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召开贫弱群体保护联席会,联合出台《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主体适用范围,包括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诉讼能力不足的贫弱群体,明确了支持起诉的案件类型和范围,强调协作单位在履职中应将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案件,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案件,残疾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受侵害类案件,因家庭暴力请求离婚保护类案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类案件等确定为特别关注的重点案件。
《意见》规范了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流程,倡导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多元化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最大限度减轻弱势群体诉累。规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作,助力支持起诉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
《意见》的出台,促进了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有利于形成协作合力,建立贫弱群体权益保护的广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