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正值第31届世界水日之际,为有效开展护航美丽河北“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工作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到水源地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水源地内的水质进行观测、检查。
自2020年起该院办理涉水源地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6份;2021年该院办理青龙河、滦河沿河两岸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件,磋商解决13件。经过严格的法律监督,有效地改善了青龙河、滦河及周边的生态环境,让百姓喝到看得见的放心水。
碧波荡漾,绿水环绕,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来之不易,让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
下一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念,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召开磋商会、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开展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为谱写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卢龙画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