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秦皇岛全市疫情风险排查,海港区法院2件亟待办理的执行案件面临延误风险,当刻不容缓的执行工作遇上疫情风险排查,干警们果断选择因时因势调整工作举措,竭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1月24日,海港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该案被执行人名下的已查封不动产将于11月28日到期,如未能及时续封将无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11月25日,经向院领导及疫情防控部门请示批准后,负责该案的执行员何付全积极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沟通联系,最终在国土局相关领导、同志的协助下顺利完成续封工作。
11月25日,海港区法院接到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执行局电话,委托海港区法院协助办理涉及续冻事项案件。该案续冻将于11月29日到期,且案件标的额较大,涉及办理业务银行5家,如不及时续冻结,将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为避免因协助执行延误造成的损失,经院领导批准,执行指挥中心立即与封控在家的5家银行负责人联系沟通,同时,执行干警王佳明、谢晓龙、赵一潘、孙延岫兵分两路,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前往5家银行网点和银行总行,经过与值守人员沟通,银行表示目前确因疫情无法办理。随后,执行指挥中心向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说明相关情况,取得兄弟法院理解,并表示待结束疫情风险排查后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协助续冻。
疫情当前,海港区人民法院干警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勇担当、善作为,有的迅速响应号召参与疫情防控,有的坚守岗位严阵以待,以实际行动服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海港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