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18时许,抚宁公安分局接到抚宁镇某村村民报警称:其发现家中被盗。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处置,到场后侦查发现该村有两户居民家中被盗,一户家中的柜子有被翻动痕迹,未发现有物品被盗;另一户家中的抽屉被撬,被盗黄金首饰、手镯、铜钱、银元、旧币若干,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随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经调查走访、分析研判,发现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王某瑜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8日下午,刑侦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瑜(男,27岁,抚宁区人)在其家中抓获,经过讯问,王某瑜对4月14日到某村实施的两起入室盗窃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瑜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盗窃所得赃物已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