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宁区法院榆关法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进入抚宁区法院后,首先进入“冀时调”诉前调解系统。系统将案件分派到榆关法庭孙绍文法官手中,孙法官收到案件,经过前期的阅卷整理,第一时间安排书记员将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邮寄给被告,安排诉前调解工作。 因近期疫情反弹,跨域参加庭审存在诸多不便,孙绍文法官当即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来办理该案件,并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耐心地教会了双方当事人如何通过“冀时调”系统进行视频调解。最终,通过近一小时的视频调解,双方在孙绍文法官的主持下在线视频进行了协商,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给付货款的调解协议。 经过一上午的时间,完成了该案的各项工作。不仅提高了审判质效,更赢得的当事人的好评与信赖。 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够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下一步,抚宁区法院将继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小法官”定纷止争,“高效率”为民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