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杨咏钦(中)正在和同事讨论案情。金明 摄
河北法治报记者 柳红领
这个高挑、清瘦的女检察官,看似文弱却内心坚定,在工作面前更是一往无前,以匠人之心雕琢每一起案件。她就是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杨咏钦。
从检13年来,杨咏钦勤学善思,先后荣获“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国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没啥特别的,检察官就是要把每一个案子办好嘛。”在杨咏钦谦虚的话语中,记者拉开了采访序幕。
以精准监督捍卫司法尊严
2012年,杨咏钦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进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随后在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9年初冬的一天,昌黎县检察院会议室的灯光亮至深夜。杨咏钦和同事们围坐在堆积如山的卷宗前,反复比对刘某某诉某建筑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的证据材料。
“银行流水显示,双方资金往来与债权债务金额严重不符。”杨咏钦指着材料中的关键点,目光如炬,“这很可能是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为追求真相,在随后两个月的缜密调查中,杨咏钦咨询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仔细甄别本案建筑施工、劳务承包中的非常规做法,又通过查询涉案人员银行账户信息,印证了当事人之间的虚假债权债务关系,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逐步明确。
随后,昌黎县检察院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法院充分采纳。最终,刘某某与涉案人员韩某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分别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该案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300余万元,是秦皇岛市首例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成功案例。
“监督不是挑刺儿,而是共同守护司法公正。”杨咏钦这样说。
2018年5月,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杨咏钦发现案件审判存在错误,应当再审。但该案属于调解结案,根据工作规范,对此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不适用再审检察建议,只能适用一般工作建议类检察建议。
对此,她在检察建议制作过程中逐条列举监督要点和具体法律依据,据理力争,逐项梳理5处程序违法点,附上18页论证材料,促使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了纠正。
“在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自身下足功夫,深挖文书的说理性、监督的准确性,以得到法院的认可。”为达到更好的检察监督效果,杨咏钦始终严格要求自己。
以勇于创新破解公益诉讼难题
“昌黎葡萄酒是家乡的金字招牌,绝不能毁在假酒贩子手里!”2018年,在办理秦某制售假红酒案时,杨咏钦愤懑不已。
彼时公益诉讼刚全面推开,如何追责成为难题。
是否有法律依据?如何严格依法办案?带着这些疑问,杨咏钦一头扎进了图书馆,结合民事诉讼检察工作经验,查阅大量民事法律法规,研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资料,眼睛熬得通红。
“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可以适用!”随后她的提议引发讨论。有同事担忧:“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尚未查到先例,万一法院不支持……”
“如果不敢试,工作创新从何谈起?”她连夜起草法律意见书,最终对秦某生产销售伪劣红酒一案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功追索惩罚性赔偿金19.5万元,并要求秦某召回已售假酒并通过国家主流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在办案的基础上,杨咏钦及时撰写以案释法宣传稿,对非法制售假红酒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自此,杨咏钦开启了创新“开挂”之路。
面对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存在的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缺乏基础标准等制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共性问题,她走访多个相关行政执法单位,针对非法捕捞调查、处罚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开展大量深入调查研究。
最终,她与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检察院干警联合撰写《海域非法捕捞公益诉讼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提出创新性解决办法,相关工作做法对本地工作起到了良好实践效果。该项调研成果在省检察院组织的第十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荣获二等奖。
以极致追求守护民生微光
“出门找厕所困难、坐轮椅就医挂号窗口太高、一些单位不招残疾人也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2年,在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的一次座谈会上,杨咏钦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10多条问题。
“这些隐形门槛,要一个个打破。”杨咏钦围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落实等情况,学习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各级政策落实标准,捋清行政机关责任分工和履职现状,字斟句酌写好诉前检察建议书,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份,其中,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诉前检察建议,有效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1100余万元。此案被评为“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
这份“极致”同样倾注在河北梨这一濒危植物品种保护案中。
为能够找到河北梨的天然植株,杨咏钦和同事踏查了河北梨零星分布的碣石山、杏树园、长峪山等山区。有时候,一进山就是一天。
“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走了100多公里,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检察建议。”杨咏钦看着这份能够让河北梨这个物种得以延续的检察建议,内心难掩激动。“这样的案件不是每个检察官都能遇到的,一辈子能遇上一件都很难得,经历过,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正是在这份求极致精神的推动下,杨咏钦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
在积极承办部门各类案件的同时,杨咏钦还承担着典型案例分析、专题调研、工作总结等工作。无论是上级交办的工作汇报,还是涉及社会治理的专题调研,她都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深入思考、字斟句酌、精益求精,按时圆满完成,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以司法温度助推社会和谐
杨咏钦说,公平正义不在法条里、不在书本里,而在群众与司法机关打交道的每一个细节里,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次民事调解中。
2023年底,杨咏钦通过遴选进入秦皇岛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工作。她持续关注涉企民事纠纷案件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对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杨咏钦印象深刻。
天津某公司与秦皇岛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天津某公司完成施工并交付后,秦皇岛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全部工程款。天津某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秦皇岛某公司支付工程款本息。因部分利息的诉讼请求未获得支持,天津某公司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向秦皇岛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受理该案后,杨咏钦从法律监督与企业发展两方面展开评估后认为,推动双方和解,是最优解。
为推动和解进程,杨咏钦通过多次电话与申请人天津某公司沟通,逐步商讨明确其和解意向;四次前往秦皇岛某公司,与该公司董事长等主要人员进行座谈,条分缕析和解方案对化解双方争议、破除诉讼与执行困境的积极意义,努力拉近双方争议数额差距,为和解工作稳步推进架起沟通桥梁。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杨咏钦的不懈努力下和双方企业的全力配合下,两家公司就1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的分期履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订检察和解协议。
此外,她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促成一件涉及企业和个体养殖户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向检察机关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小案看似不起眼,办的也是老百姓最重要的事。”杨咏钦在办大案的同时,还把群众的“烦心事”当作“心头事”。她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成功促成一起历时四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达成和解,以检察温度守护民生幸福。
“我愿永远做法治长河里的一滴水,虽微小,但清澈。”回望来时路,那些据理力争的陈词、山间跋涉的足迹、群众舒展的眉头,都是杨咏钦交给时代的最好答卷。
记者手记
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
在采访杨咏钦的过程中,她谈起案件时,眼中闪烁的光芒让人瞬间感受到她内心的坚定与热忱。从检13年,她以匠人之心雕琢每一起案件,用行动诠释了“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的真谛。
杨咏钦的“为”,让看似无解的困境开辟新路。无论是深夜伏案比对卷宗,还是跋涉山区寻找濒危植物河北梨的踪迹,她总以“求极致”的态度对待工作。她说:“监督不是挑刺儿,而是共同守护司法公正。”这句话背后,是她对法律的敬畏与对真相的执着。为了揭开一起虚假诉讼的迷雾,她耗时两个月调查取证;为了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她熬夜研读法律条文,最终成功追索惩罚性赔偿金并开创本地示范先例。
杨咏钦的“行”,不仅在于办案,更在于为民解忧。她将群众的“烦心事”当作“心头事”,在调解企业纠纷时四次登门座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她为残疾人权益奔走,推动千万元残保金入库。她的行动力源于对职责的深刻理解——公平正义不在书本里,而在每一个细节的落实中。
回望她的足迹,从昌黎县检察院到秦皇岛市检察院,从公益诉讼到民事监督,杨咏钦始终以“做一滴清澈的水”自勉。她的故事告诉我们,成功从无捷径,唯有迎难而上、奋力奔跑,才能抵达彼岸。而那些她曾点亮的光——当事人的笑脸、被挽救的濒危物种、企业握手言和的瞬间,正是对“行者常至”最美的注解。(柳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