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卢龙县人民法院陈官屯法庭快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受理案件至双方达成协议仅用时3天。
原告某公司因被告某学校未按期支付货款而将之诉至法院。办案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了联系,经了解,纠纷的起因是双方沟通不到位,对结算货款产生了误解。通过办案法官多次沟通,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陈官屯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优先运用调解方式化解涉企纠纷,快调快审,助力辖区企业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方位打造涉企案件“快车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和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