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想到丢电动车这种小事,法院还能当回事儿,我们自己都没抱希望,没想到今天能收到退赔款。法院这力度真行,给你们点赞!”受害人在退赔现场感叹道。
2023年3月17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一起团伙盗窃刑事案件的18名受害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七万余元,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2020年10月,张某某伙同他人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抚宁区、昌黎县等多地流窜作案,盗窃二十几辆电动车。经审理,主犯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退赔被害人邢某等18人的损失共计七万余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人未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山海关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件移送至执行局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虽然一辆电动车的标的数额并不大,但王多亮法官并没有因此放松工作要求,而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当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的财产时,他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理,通过鲜活的案例阐释主动退赃退赔的从宽制度。经过王法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家属深刻认识到张某某的行为不仅让张某某受到了法律制裁,而且也给别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最终家属表示愿意帮助被执行人退赔全部赃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执行干警用切实行动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案款到账后,为了尽早让众多案件受害者挽回损失,王多亮第一时间联系18名受害人,安排案款发放事宜。在现场,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此次集中退赔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面对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山海关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山海关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