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中枢部门,完善案件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与提升检察机关监督能力息息相关。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科学管理、能动管理、智能管理的原则,深谋做实案件管理“四个体系”,切实做到以科学管理促进优质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一、构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指导体系,进一步增强对条线业务指导的针对性
明确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抓线、业务条线抓点的三级责任体系,即检察长牵头抓总的调度指挥责任、分管领导抓条线管理的督导责任、业务条线抓细节落实的执行责任,压实责任到岗到人。结合上级院的考评办法,检察长每月主持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重点对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及办案核心数据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通报到人、具体到案,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知责明责”推动“尽职履职”,自上而下形成一环扣一环的责任链条,实现责任互通互联、压力传导通畅,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执行到位。
二、构建案件办理全程管控体系,进一步严把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
建立“每日流程动态监控”+ “三日整改”+“三日回复”工作机制,根据发现流程问题情节的不同,分别进行口头提示或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承办检察官做到3日内必须整改,3日内必须回复,切实提升了案件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创建“交叉评查+专项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结果追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组织在全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季度有计划的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于评查出的优秀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在绩效奖金上给予奖励或惩罚,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
三、构建检察官业绩精细化业务考评体系,进一步推进业务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考评
出台《卢龙县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卢龙县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等规范文件,科学设置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的4:3:3比例权重,构建“多少有别、难易有别、繁简有别”的差异化评价体系,促使检察官从过去追求案件“办得对”到现在“办得好”的明显转变。员额检察官在部门中的排名实行第一到末位逐一排名,推动考评结果转化为自我加压提升的检察事业内生动力,引导干警“比数据、比效果、比干劲”的良好风向,为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构建以检务公开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进一步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
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监督,并由员额检察官对文书公开进行复核,确保案件信息和文书能及时、规范地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成全市第一批检察听证室,配备可移动大屏等智能设备,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案件听证会16次。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15次,采纳监督意见15件,畅通人民群众等外部力量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途径,通过外部监督倒逼司法办案规范。
(通讯员:马一杰 张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