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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没有被延期的“云庭审”

来源:山海关人民法院         2022-06-09 16:46

2022年6月8日上午,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又成功调解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但这次的庭审却与以往不同,因为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身处四地,共同促成了调解工作的圆满完成,顺利解决了困扰双方当事人多日的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在经过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但就在开庭当天,主审法官董富强突然身体抱恙,本应延期的庭审,在董富强法官的坚持下如期进行了。他强挺着病弱的身体,依然身着法袍正襟危坐在电脑旁,等待着双方当事人的上线。但这次审判庭很特殊,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家中。突发的疾病,让董富强法官无法到法院办公,于是他就让书记员将法袍、电脑送到了家中,坚持在家中为双方当事人完成了调解工作。

该案是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诉被告秦皇岛某品牌管理公司,因疫情影响,被告没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导致原告加盟被告品牌店铺后无法正常经营,故原告诉请解除合同并返还投资款项。

在收到案件后,董富强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情况和返还款项的数额存在较大争议。于是,董富强法官抓住这两个关键点,及时、准确、清晰答复双方提出的各种疑问,积极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对抗和紧张,积极同当事人双方进行交涉,不断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在不懈努力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解除合同并返还原告部分合同款。

因原告现居住在山西省临汾市,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承办法官综合考虑疫情因素,从方便群众诉讼、避免该案因疫情原因影响进程等方面出发,主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原因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云庭审”在线审理此案。但开庭当天法官突发疾病,促成了这场法官在家中、书记员在庭上、原告在山西、被告在海港区——身处四地的“云庭审”。

运用“云庭审”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是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日常诉讼服务的一个缩影。带病坚持工作,创造条件完成庭审是山海关法院法官们的家常便饭,全院全体干警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已任,正奋进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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