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秦皇岛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授予“秦皇岛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近年来,该团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青年干警淬炼成长,谱写亮丽的青春篇章,已连续两年被共青团抚宁区委评为“区五四红旗团支部”。
“秦皇岛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是在院领导带领下由该院全体青年干警共同努力所获,今后支部将继续发动青年干警,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深化党建带团建模式,开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励青年干警践初心、担使命。主动融入服务大局,“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充分发挥“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的优良传统,将青年工作与“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紧密结合,主动以青春力量服务抚宁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以青年干警为主体,下沉社区村镇开展普法宣传,送法进校园、企业合规宣讲、协助社区治理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