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秦皇岛市司法局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行政调解暨行专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秦皇岛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市直部门、市调解协会、市级社会团体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和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同志共计31人参加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秦皇岛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前期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说明。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并从行政调解平台建设管理保障、调解工作职能作用发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刘建明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切实高度重视。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发挥更大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主动作为,加强调解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调解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尽快健全完善调解体系。三是履职尽责,注重密切配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要秉持公心,依法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四是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源头预防。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避免矛盾纠纷产生。五是加强保障,扩大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足量提供支持保障。要不断地总结调解解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权威性,增强社会公信力、影响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