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秦皇岛长安网 >>政法资讯

父母离婚但爱不能散场 秦皇岛中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来源:河北法治报         2024-08-02 10:48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波)7月25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切实督导父母双方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将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精神贯彻到具体案件中。

据主审法官介绍,案件当事人吴女士与刘先生结婚十余载,育有一子,但因生活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不同,双方感情不和。今年3月,吴女士一纸诉状将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刘先生的婚姻关系,并判令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一定数量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岁。一审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吴女士不服,向秦皇岛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吴女士和刘先生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主办法官全面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收入、身体健康等情况和孩子目前的生活学习情况。由于孩子已满8周岁,法官也询问了孩子的意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双方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其法定义务,要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孩子由吴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导双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双方当事人也表示,会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给予孩子更多的爱和陪伴。

关键词:《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责任编辑:秦皇岛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