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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守护美丽碧海蓝天

来源:秦皇岛中院         2023-09-01 15:03
8月30日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地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管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汇聚秦皇岛中院,共同研讨如何加快构建环渤海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



秦唐沧三地中院与会人员围绕环渤海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进行深入交流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庆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薛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超,三地中院环资庭负责同志及秦皇岛中院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了当天举行的研讨会。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和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向海图强、向海求兴,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河北省委、三地党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有力指导下,加快构建秦唐沧环渤海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努力打造河北省环渤海全域生态文明、统筹推进岸、沙、海、渔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司法护航环渤海地区蓝天碧水净土,打造环渤海生态法治名片,在中国式现代化河北省环渤海场景实践中谱写新篇。



秦皇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超主持研讨会

研讨会开始前,秦皇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亲切会见沧州和唐山中院客人。张莉院长向客人简要介绍了秦皇岛法院近年来环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兄弟法院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张莉院长强调,秦皇岛中院愿紧密携手唐山和沧州中院,积极推进三地法院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环渤海区域环境持续改善,切实形成秦唐沧保护环渤海生态环境的司法合力。



沧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庆鑫

秦皇岛中院副院长杨超主持当天的研讨会,会上秦皇岛中院环资庭负责同志简要介绍秦唐沧三市《关于建立河北省环渤海秦唐沧三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沧州中院和唐山中院与会领导立足各自工作性质、职责定位充分交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沧州中院陈庆鑫副院长在发言中对“框架协议”第三部分“积极构建环渤海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三地法院密切协作,建立环资案件跨区域立案全覆盖制度、跨区域重大案件一体化处理制度、生效文书托或协助执行制度十分必要,同时应强化工作创新,对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执行中的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特殊执行事项积极探索,迈出新步。唐山中院薛芳专委对框架协议主要内容给予积极评价,同时建议三地应在省法院有力指导下,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争取尽快将环渤海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从蓝图变为现实。与会同志还就拟于近期举行的秦唐沧三地环渤海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主要议程,提出宝贵意见。



唐山中院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薛芳

杨超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认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时代发展需要,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神圣职责。会后,秦皇岛中院将认真梳理研究各位嘉宾在研讨会上发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尽快完善“框架协议”内容和签约仪式议程。秦皇岛中院将在省法院有力指导下与唐山、沧州中院紧密协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发展时代潮流,以实干之风服务保障环渤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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