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子家 赵文芳
新业态作为一种新型经济活动形态,正在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网红”餐饮、自助洗车、共享充电……这些群众身边的新服务模式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选择和便利。与此同时,由谁监管的问题也成为群众关心的问题。为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强化监督履职,聚焦聚力高质效办案,在品牌构建、案件办理、宣传动员方面侧重新业态系统治理,让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更加生机勃勃。
该院制定新型办案机制,在新业态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中注重党建引领效应,创建“一把手领头、支部书记牵头、关键少数带头”的管理机制。统筹抓好线索移送、技术协助、司法警察助力等重点工作,形成案件办理由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转型。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对线索排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书送达及跟进监督等环节,一体化监督、指导公益诉讼新业态案件办理全过程,有效解决公益诉讼新业态案件线索摸排难、调查取证难等难题。
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该院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办案模式方面侧重新业态行业系统治理,督促治理新业态监管盲区。针对餐饮新业态催生的“网红”生腌、捞汁等海鲜食品“冷”食“热”卖超范围经营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326份,有效督促规范“网红”海鲜食品超范围经营问题。该案分别入选最高检八厅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省检察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办理共享自助洗车新业态案件中,针对该场所高压水枪、泡沫喷枪、车用吸尘器等自助用电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2期,签订安全责任书18份,张贴安全操作指示53份,安装语音提示设备7个、报警设备20个,推动制定《共享自助洗车统一安全操作指引》,帮助、引导共享自助洗车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确保生产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办理共享充电设施新业态案件。针对公共及个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未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未按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缺乏保护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等情形,累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排查公共充电桩27个、居民小区个人充电桩34个。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新能源充电设施从建到管各个环节规范运营。该案分别入选最高检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安全生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