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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青龙法官千里奔波解民忧

来源:青龙法院         2023-04-23 15:45

4月12日,青龙法院执行局法官于聪,执行员李红学,梁玉明一行三人,跋涉1600余公里到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松树庙村申请执行人吴某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家庭生活实际状况,为申报国家司法救助准备材料,使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感染了当事人吴某,他深受感动,当即给青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峰发来这样一则短信:“尊敬的杨院长,万分感谢青龙法院对我的帮助,辛苦几位法官为我的事情劳累奔波,几位法官刚在我家办理手续,连饭都不吃一口,谢谢您了,感谢党,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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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情况

吴某,陕西安康人,1986年出生,今年38岁,在秦皇岛市青龙县矿洞务工期间被砸伤,鉴定为二级伤残。经青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江西某公司共计需赔偿吴某110.698102万元。

执行结果

经青龙县政法委协调,青龙法院累计执行到位603100元。青龙县法院多次依法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等情况,现被执行人公司已经注销,法定代表人杨某某长期生活在缅甸,被执行人矿井中现存的铀矿开采设备也因具有辐射不具备拍卖条件,除此之外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帮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申请执行人吴某现无法行走,仅靠轮椅行动,住院治疗花费110余万元,家庭因此负债40余万元,现仍需要康复治疗,每月仅基本康复治疗费用就需要2000多元。且吴某家中六口人,奶奶90多岁,父亲60多岁,儿子上初中,家庭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现均无力承担,虽然执行到位一部分案款,也给予了一定救助,但是目前家庭生活仍然非常困难。执行干警经与平利县八仙镇政府,松树庙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两部门均证实吴某家原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镇政府每月给与救济,确需给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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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走访后,青龙法院将尽快整理材料为吴某申报省级国家司法救助,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尽最大努力执行剩余案款。

执行工作中,见惯了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的各种伎俩,也见多了人情冷暖,但是青龙法院执行法官们仍然秉承着一颗赤子之心,立足司法为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穷尽执行手段,努力促成每一起执行案件纠纷的圆满解决。

关键词:群众有困难,法院来帮忙!青龙法院执行法官跨千里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责任编辑:秦皇岛长安网